为了避免麻烦,我让大家都管我叫“霜儿”,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我的过往。
最开始我也在市中心混过一段时间,但在遇见了几次曾经的同学之后,我逐渐开始感到尴尬,甚至提心吊胆起来。直到有一天,当我摘下眼罩,发现与我交欢一夜的客人,居然是我母亲那边的一位表亲娘舅之后,我冲进卫生间干呕了二十分钟,最后逃离了那里。我不知道那位娘舅是否有认出我,但我确实再也受不了那样的煎熬了。
至于第二个好处……保护费相对便宜。
老城区没有什么垄断性的大帮派,林林散散的街头混混组成一个个鱼龙混杂的小型帮派,各自把握着各自的产业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在这里接客需要上缴的费用也就没什么所谓的统一标准,可操作性也相对高了不少。
我只在那几个我熟悉的地方附近接客,正是因为这条街都归同一个帮派经营,我与他们打了多年的交道,跟那几个头头已经可以说成为了朋友,只需要定期提供些服务,保护费什么的也只需要随便意思意思,他们自然不会多找我麻烦。
而且……说起来有些羞耻,但他们帮派的几个头头都还算年轻,身强体壮,容貌也都算得上英俊,男人味十足,某些时候我还真挺乐意跟他做爱的。
毕竟成天接的都是些歪瓜裂枣,也只有在他身下承欢的时候,我还能切实体会到我真的还是那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人,而不是一张破败、老旧、溅满泥点的烂皮。
我就这样沉沦,让自己如同一颗枯树,与这多年不变的城区一同停滞,就好像我的人生,永远都将停留在我的二十二岁……
直到有一天,我遇到了一个奇怪的客人。
那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晚上,我依旧如往常一样在熟悉的KTV门口接客,帮派负责开门的小王看到我来,饶有兴致地凑过来把我按在墙上又摸又亲。
小王这个人我不是很熟,好像是刚加入帮派没两天,跟我做过两次,体验感倒是还行。但实话实说,我并不喜欢做这些混混的生意,因为他们是帮派成员,所以理所应当地不会付钱——或者象征性地给些少得可怜的商家来彰显他们的“大气”。而且这些混混在帮派里也着实没什么话语权,无非就是仗着帮派的名字狐假虎威,在我这种可怜人身上占着便宜,无法给我带来任何好处。
但我也不可能真的将他们推开,于是只能半推半就地迎合,做着他们不会进行到底这种不切实际的美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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